灯箱视力表是在眼科视力检查和眼视光学检测中使用最为普遍的一种设备。
1.灯箱视力表的结构
灯箱视力表是由箱体、视力表及两根20 W日光灯管所构成。两根灯管之问的间距为I80nnm,灯管与视力表之间的间距为55mm,箱体的厚度为100mm。
视力表则采用三横一样长的对数视标。视标有1 4行,其视力分辨值自上而下依次为:0 .1、0.12、 0.15、0.2、0.2 5、0.3、0.4、0.5、0.6、0.8、1.0、1.2、1.5、2.0,其视标大小的递进率为10的10次方根。
2.视标与视力表的组成
我国视力表所使用的视标为对数视标,即以常用对数10的10次方根等于1. 258925412……作为行间递进率的视标体系。常用的视标有两种,一种是“E”视标,一种是“C”视标。两种视标均以1. 0的视标作为基准视标。基准视标的垂直径与水平径均为5‘视角(7.27mm);其划宽及间隔均为1‘视角((1.454mm)。尽管两种视标设计原理是一致的,但是“C”形视标比“'E”视标的分辨难度要大一些。从国内外眼-视光学界使用的状况看,进行屈光检测与矫正,更多的是使用“E”视标。验光中所使用的视.力表,除使用图2-2所云的对数视力表外,也有使用视标行数略少的。
在视力表的视标构成方面,为了一些其他的相关检测,灯箱式视力表还有加人其他测试用图的综合设计方式,其中最常用的有两种:一种是加人散光表,其目的是增强验光中对散光成分进行检测即时性;另一种就是加人红绿视标,这种视标的加入增强了视力表在红绿一试验中的作用。这种综合性的视力表,既增加了一些新的检测功能,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验光的检查速率,有对调节干扰进行有效控制的作用。
3.检测条件
对于视力检测来说,测定视力的客观条件是重要的。这些条件可以分为三大类。
(1)客观物质条件视力检测的客观条件就是指视力检测环境与工具的硬件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视距、亮度、指示棒等。
①视距恒定。我国现行远用视力表的设计距离为5m,这就要求在进行视力检测时,被测眼与视力表1. 0视标的距离应为5m,这个距离必须保持准确和稳定。在现实中以净长5m的房间做视力检测室的情况不是绝对没有,但是不多。从理论上讲。视力检测采用直线距离5m的检测条件,应该是最理想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因条件限制、再从操作方便的角度考虑,一般来说都不采用理想条件,实际的验光室大部分是采用设置反光镜的方法,利用光的反射原理使检测在1/2设计距离条件下得以实现。我们假设被测者的直径为0. 15m,头距墙0. 05m,假定反光镜的厚度为0. 10m。这种视线折返式视力检测方法中,要想保持眼与1.0视标之间的正确检测视距((5m),房间的净长应为2. 65m。
视距恒定对于平面单页视力表来说,让每一行视标都实现与被测者眼5m的检测视距较难实现,经常做到的就是要保持眼与基准视标((1.0)的检测视线距为5m。
②亮度恒定。多年以来。人们一直以照度来衡量视力表光的物理值,这可以说是进入了一个误区。照度,表示的只是视力表接受的光的物理量值,而人眼接受的光的物理量值不是照度,而是物体表面的亮度。一般而言,视力表的亮度有两种表述方法。
第一种方法:用表面照度来人示。
视力表,到底使用多少照度含理,说法不一,总的说来人们认为在100~1000Lux,我国视力表国家标准《标准视力表》(GB 11533-1989)规定采用人工照明,直接照明应达到200- 700Lux。
根据生理学家的测定,照度达到1000Lux时视力达到最高的分辨率;照度再增加,视力不再随之增加;照度不足10Lux,视力下降。据资料介绍,我国生产的灯箱视力表的照度为(1000士250)Lux[日本为(600士200)Lux]。
用表面照度来表示视力表的光度学的方法是比较传统的办法。心理物理学和视觉生理的研究都建议使用亮度单位来表述视力表的光学特性,而使用白背景的亮度来表述亮度值是被采用的最常见的方法。
第二种方法:用白背景的亮度来表示。
用白背景的亮度来表述光度学,到底使用什么样的亮度值最为合理,目前还不统一。我国的国家标准《标准视力表》(GB l1533一1989)中规定用后照法(视力表灯箱或屏幕显示),则视力表白背景的亮度应达到80~320cd/平米[日本的视力表为500士150 )cd/平米],此值应为照度值的80%]。
视力表的亮度,是在3%的视标反射率和80%背景反射率的条件下实现的,也就是说视力表的识别是在背景反射率,视标反射率=27:1的条件下实现的。
需说明的是,毫朗伯是光束发散度的单位。当100Lux在80%反射率的纸上,其光束发散度为8mL,当照度为(1000士250) Lux时,其光束发散度应为(80士20)mL,相应的亮度约为500cd/平米。这样看来,亮度值仍有待统一。在视力表的使用上,验光师只能使用现成的,只能认为这类商品符合视觉生理的要求。
③指示棒恒定。对于指示棒。现在尚无明确的要求,人们基本采用随意取用的方式进行,如钢笔、圆珠笔、尺子、手指、伸缩教鞭等。也有人使用激光笔,用光点进行指尔。但这些用品的使用并非合理,如激光笔的光点亮度过高、钢笔(伸缩教鞭)存在着反光等,这些都可能影响视力的辨识质量。一般认为指示棒应具备以下条件:
a.其材料以不反光为宜;
b.长度不限,以适用、顺手为适度;
c.指示棒两端的直径:一端以7. 5 mm,另一端以15 ~ 30mm为宜。也就是说指示棒一端较细,用于拓示较小的视标;另一端稍粗,用于指示较大的视标时使用。
d.指示棒两端应使用亚光漆涂成黑色(长度以20mm为宜)。指示棒亦可以全部涂成黑色,要求不能出现反光。
④反光镜的质量一定要优良。反光镜是现实验光室中一个必备的工具,被测者正是通过这一工具完成对视标的观察的。反光镜宜选用表面平整度质量较好的玻璃砖制成品。一般普通的薄板玻璃不宜做验光室的反光镜,这种材料表面的光学平整度较差,使用中常有像的扭曲和变形现象。
(2)主观被测条件为了保证视力检测的准确,检查者还应注意被测者自身的以下几个方面的状况。
①结膜囊应清洁。结膜囊中有分泌物或泪液过多都会影响视力检测的结果。因此,进行视力检测时。应对被测者的结膜囊的状况进行检视和必要的处置。
②被测眼的开合状态应为常态。屈光不正的人常有眯眼视物的习惯。屈光不正者,通过眯眼,缩小了光线的入射光瞳,使视敏度得到一定的提高。检查者在对被测者进行视力检测时,对这种现象一定要予以制止,特别是在插片测定时更应给予注意。
保持眼的睑裂在正常开合状态,是正确进行视力检测的一个重要条件。
③非检测眼的者当压力应恒为零。对非检测眼的遮挡是对视线的遮挡,是阻断光的入眼路径。
遮挡用品,最好是用眼科医疗用的遮眼板(也称遮眼子);也有人用厚纸板、书籍等;亦有人用手遮挡,这种现象特别是在学龄儿童集体视力普查之中极易出现。在诸多方法中,用手进行遮挡是最不可取的方法,这种方法常会对被遮挡眼造成一定的正压效应,使被遮挡眼产生一定性轻微变形,从而影响视力检测的结果。
(3)操作控制条件。当视力检测的客观条件和被测主观条件已经具备的情况下,就可以对视力进行检测了。在视力进行检测时,检查者必须对检测进行一定的控制,只有在有效的控制的条件下,检测的结果才会更加准确、才会更科学。
①辨识时间恒定。单个视标的辨识时间应控制在2~3s,以3s最为常用。
根据人对视标的辨识反应时间在1.46~4.14s,取中间值应为2.8s,因此以3s作为辨识一个视标的时间是适宜的。这个时间,应该在检测者的检测控制中得以实现。检测者在检测中必须要求被测者在≤3s的时间完成对视标的识认和判断。
视标辨识时间延长、判断错误,都说明对某一视标的辨识能力下降。
②遮挡非被检眼的用品应卫生。遮挡非被检眼的用品,最好是一人一用。使用遮眼板时,必须一人一用,用毕,消毒后方可再用。
③双眼测定顺序恒定。双眼测定顺序虽对检测结果并无影响。但眼科学医疗工作多年来形成的习惯是先右后左,即先查右眼、再查左眼,已经成为大家约定成俗的顺序,这个检测顺序与眼科医疗文书的记录书写顺序完全一致。